(一) 预算(标底)编制 1、编制要求:如执行哪个地区定额、什么时间的材料价格信息,以及是否有需要划分施工标段单独计价等 2、全套施工图纸及其设计电子文档、招标文件 3、委托方商定的设备材料品牌及单价的确认函 (二) 结算编制或审核 1、经业主确认的施工图或竣工图及设计电子文档 2、设计变更资料、图纸会审纪要、现场签证单 3、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 4、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书、经业主审核的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5、业主与施工单位商定的设备材料品牌及单价的确认函件 6、委托方如果需要深圳市造价站出具“工程结算三审单”,还需补充提供如下资料: (1) 施工招标投标程序完成证明复印件 (2) 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 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提供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由提供资料方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