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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劳务合同新版 -龙8手机app下载精装修分包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 广州创忠易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北岸商务806室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中国.广州 承包人 (全称):广州创忠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全称):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广州创忠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称为“主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应按照对方提供的劳务资质或装饰资质证书填写相关信息,无资质就用“/”,不能填营业执照上的信息替代) 资质证书号码: 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发 证 机 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都香城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精装修分包工程 工程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0平米,装饰面积20000平米 3 劳务分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3.1 承包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载明的工作内容 。甲方有权根据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设计变更、总体要求调整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乙方不得因此要求调整单价或增加费用。 3.2 乙方以 包人工、机械、材料转运、吃住行、进度、安全 质量 的方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3.3 工程材料加工方式如下: 见技术要求 。 4 合同计价方式 4.1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 分项劳务固定单价 方式计算。 4.2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 元(大写: 元)(含增值税),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元,增值税为 元。即合同总造价已包括为实施本工程应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本合同价款除约定可调整的项目外,无论何种情况,均不予调整。 4.3 分项劳务固定单价合同,指按分项工程内容确定的劳务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暂定总造价 元(大写: 元)(含增值税),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元,增值税为 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见附件十三。 4.3.1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量采取固定综合单价包干。该综合单价包括为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成品的所有作业人工费、材料费(含运输费、上下车费、装卸、堆码、等各项费用)、机械费、其他直接费、水电设施费、施工范围内的卫生清洁费(含文明施工的日常清扫,施工垃圾转运至甲方指定场所堆放)、临时设施费、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用、现场管理费、财务费用、保险费、等各种费用。作业人工费已包括乙方的各种工资、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机具及机具损耗、临时用电及灯具、线路费、劳动保护费、医疗费、差旅费、个人所得税、保险费、外来劳动力就业证费、暂住费、岗位培训费等各种费用。此外,该综合单价包含甲供及乙供材料损耗(材料损耗规定详见附件二),还包成品码放、现场局部施工措施的固定与转移、施工过程中影响施工的局部主体剔凿及基层处理、甲方要求的与其他第三方的交叉收口作业、乙方与第三方的电焊作业时的成品保护与火灾防范等、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各项费用都应在综合单价中考虑)。该包干单价不因劳动力价格的波动、物料的涨价、汇率的变动或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等任何因素的影响而作任何调整。甲方在该包干综合单价外不再向乙方及乙方任何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 4.3.2 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如清单中有描述,按清单约定执行,如清单中无描述,则按最新国标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执行。 4.3.3 设计变更和新增项的价格按如下方式计取: 4.3.3.1 当乙方分包范围仅为劳务清包时:综合单价=直接费×(1 10%)×[1+税率(按工程所在地税率)] 4.3.3.2 当乙方分包范围包含材料时:综合单价=直接费×(1-下浮率)×[1+税率(按工程所在地税率)],其中下浮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4.3.3.3 直接费=按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定额计取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其中人工费按工程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工资单价执行。新增变更和新增工程除综合单价外,不另计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施工措施费等)。 5 工期要求 5.1 暂定开工日期: 2020 年 6 月 10 日(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5.2 暂定完工日期: 2020 年 7 月25 日。 5.3 暂定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45 天,乙方的具体施工进度应满足甲方、监理、总包及业主的总进度要求。乙方不得因工期的缩短或延长要求增加费用。 6 工程质量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合格 。工程所有性能均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 7 合同生效与终止 7.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且价款结清后终止。 7.2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 甲方(盖章):广州创忠易工程管理 乙方(盖章):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本人手签或私章用印): 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需附委托授权书): 地址:广州市瘦狗岭路379号806室 地址(必填): 电话:18664885658 电话(必填): 微信: 18664885658 微信(必填):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必填): 纳税人身份 :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身份(必填) : 纳税人识别号: 91440106340080457l 纳税人识别号(必填):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天河北支行 开户行(必填): 账号: 1500 6722 8 账号(必填): 1 甲方项目经理、乙方现场代表 1.1 甲方项目经理: 司徒羡畅 (周平) ;电话 13883335704 。 1.2 乙方现场代表: ;电话 。 1.3 乙方授权现场代表为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人,详见附件九《法人授权委托书》。 1.4 乙方现场代表应常驻项目,确保每月不少于22天。如乙方需更换现场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现场代表。 2 甲方工作 2.1 甲方对发包人负责,对工程的质量、技术、进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及成本进行全面控制。甲方对工程的实施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与发包人、其他分包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等外界各方的联络及总体协调工作。 2.2 甲方在 2020 年 6 月 10 日前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协调总包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生产用水电费用由 甲 方负责承担。甲方协调乙方材料、构件及机具的临时堆场,乙方自行搭设临时堆放场地和现场加工场地的围护。 2.3 甲方负责协调总包单位的临时用电设备及线路、临时用水管道及设备供乙方取电用水,其他分配电箱和插座箱的等施工临电线路及设备、临水的引水管道及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在签约时根据甲方要求及勘察现场情况综合考虑,费用包含在清单报价中。乙方的用电设备在进场前必须经过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并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6—2005)后方可进场。 2.3 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技术交底 壹 套。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印费用由乙方承担。 2.4 及时提供合同中约定的应由甲方准备的材料与设备,并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及分部分项技术、安全交底工作,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甲方协调总包方的现有垂直运输工具,如因乙方原因须额外增加使用垂直运输及脚手架的,则因此给甲方带来的垂直运输工具费用的增加由乙方承担。 2.5 负责审核乙方提交的计量支付报表或及时派人核定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合格工程的合同价款。 2.6 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证件(包括外来就业证、项目出入证等),办证所需费用由 乙方 承担。 2.7 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统一的工作服、安全帽,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中国建筑云筑网采购成本价收费。 2.8 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3 乙方工作 3.1 乙方除现场代表外必须配备项目管理人员 人,分别为: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3.2 乙方必须先依法与拟进场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劳动合同应明确工资龙8手机app下载安装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及工资支付日期等条款须满足现行地方及国家政策法规,工人工资约定内容要便于计量和支付。乙方应在进场3天内将进场人员花名册(加盖乙方公章)、劳动合同、经验证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右手大拇指指纹印模、工资分配制度和标准 壹 份交付甲方项目部备案,所报花名册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及事实相符。乙方必须保证其人员的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及劳动合同。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与花名册及本合同进行查对,如发现乙方人员与花名册及本合同不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 200 元/人违约金。乙方现场代表及其管理人员应在甲方项目部打卡考勤,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缺勤则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500元,如有特殊情况,应向乙方现场代表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现场。乙方在管理好自身的劳动班组之外应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领导和安排,并顾全大局,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不再计取配合费。乙方现场使用女工时,应提前上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在办理完一切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严禁带家属进场。 3.3 乙方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应及时将工资足额支付给劳务人员本人,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劳务人员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务人员。劳务工人工资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签字时应注明“本月工资已全部领齐”或“本工程工资已全部领齐”字样,并摁上手印,以确保劳务人员工资足额发放。如劳务人员办理了建行的银行卡,可由甲方直接打入劳务人员个人帐户。发放人工工资办法见《劳务人工工资发放规定》(附件一)。乙方应将经劳务工人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甲方项目部监督乙方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并予以公示。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拖欠劳务人员工资,不需经乙方同意,可直接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相应款项代为支付。 乙方应加强对农民工的进场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1)安全生产教育。(2)合理合法维权方法。(3)农民工要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务工期间需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不得让不满 16 周岁的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要密切关注委托监护质量,对无力监护或者监护不到位的受委托人要及时更换;务工父母要每周不少于 1 次与子女沟通交流,利用春节或寒暑假等节假日尽量与子女团聚或见面每年不少于 1 次,及时了解掌握子女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加强亲情关爱,做到安全生产和关爱子女两不误。 3.4 施工现场所需乙方劳务作业人数不少于: 人。(其中持证电工 人,专业测量放线人员 人,其它特殊工种 人),乙方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足够的具有相应技术水平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乙方应确保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赶工时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数量增加劳务作业人员。 3.5 乙方管理人员及工人食、宿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3.6 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和发包人、甲方有关工程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与劳务分包范围有关的指令,若乙方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甲方将根据有关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关系。 3.7 自觉接受甲方、甲方上级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3.8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穿着统一的工作服,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3.9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完成与劳务分包内容相关的竣工资料。 3.10 现场除临水临电接驳点由甲方提供外,其余所有措施费用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11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各种材料设施。 3.12 乙方指定现场材料员 ,负责与甲方材料人员 朱广周18578346517 进行对接,负责现场收料。如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变更,乙方需及时提供相应变更资料在甲方处备案,如未履行相应手续,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须询问清楚后填写准确,除此之外的乙方人员无权收料签收,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提供相应变更资料在甲方处备案) 3.13 乙方须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材料进场计划,提前准备好进场材料及相关资料。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进场时间,甲方配合乙方进场材料的运输路线协调,乙方配合甲方进场材料验收报验等工作。 3.14 甲供材料经甲方核定消耗量和损耗量,如乙方遵循“限额领料”原则,在甲方确定的限额量上有所节余,则按材料节约部分金额的25%奖励乙方;若超用,乙方按甲方采购价的100%赔偿,此外,如材料是“发包人”提供,“发包人”因超额领用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3.15 乙方对已领用和自身购买的材料承担保卫责任,需自聘专、兼职保卫人员对材料进行保管,并承担材料丢失与盗损的责任。 3.16 若租赁周转材料属甲供,乙方需承担周转材料的保管责任。双方约定超过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周转材料丢失、损坏,应照价赔偿。周转材料退场必须及时,否则因此发生的租金由乙方承担。 3.17 乙供材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3.18 乙方必须每月15日及时向甲方按实上报本月已完工程量、材料领用量、材料消耗量和材料库存量,下月计划完成的详细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各种材料需用量。 3.19 乙方负责提供洞口尺寸等施工和计划所需的现场尺寸,并对提供的尺寸负责,若尺寸提供有误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20 乙方负责工程施工用水、用电所需要的一切临时线路和设备以及夜间工作的配套设施费。在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拆除一切临时装置,将环境整理好,所有临时用电装置必须符合供电的规范要求。 3.21 对甲方的合理安排,乙方在限期内拒不执行,经甲方口头或书面警告后仍未执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500元/次,并且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安排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种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22 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该货物的任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若由此出现侵权诉讼,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 合同价款调整与签证索赔 4.1 合同价款调整的因素: 4.1.1 签证、索赔单须经甲方项目部、公司层级按流程审批后生效。签证部分根据甲方最终审定分包签证金额与当期进度同比例一并支付给乙方。双方约定计时工及签证、索赔人工单价按技工 260 元/工日,杂工160元/工日(不含税单价)计算,计时工签证单价 元/小时;窝工只计取生活费30元/天。 4.1.2 因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无法满足要求,甲方指定其他分包人完成本合同内的相关工作时,相应款项的扣减。 4.1.3 本合同中约定的各项违约责任。 4.1.4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 4.2 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在工程量报价单中有相应项目的按相应项目综合单价调整;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调整;无类似项目的由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按合同要求报送综合单价经甲方审定后进行调整。 4.3 施工变更: 4.3.1 施工中,当工程发生设计变更或增减工程内容或甲方将本分包合同范围内的部分工作划出给其他单位施工时,甲方项目经理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应按甲方指令立即执行该工作,而不得以甲方未确定变更金额或工期为理由而停工或拖延执行相关工作。 4.3.2 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费用。 4.3.3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甲方与分包人约定的工程量有较大幅度增减时,除按本合同约定调整工作量外,乙方须继续履行合同且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 4.4 签证索赔: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签证、索赔事件,乙方应在准备施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注:对于单项签证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签证甲方将不予办理,乙方应在报价时已考虑进综合单价中,属于乙方应承担的风险,费用不再另计)。在收到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的指令单后,经甲方项目部施工人员与商务人员现场共同见证后才可进行该项工作,乙方的申请内容须包括按甲方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工程联系函或任务书。乙方完成该项工作内容后,在3天内提交详细的完成情况及按甲方项目部要求填写的签证单(含证据资料),甲方对现场完成情况进行核查确认。乙方超过期限,甲方将视为其放弃签证、索赔的权利。若乙方只提交签证单,没有详细的证据资料或完善的签证、索赔单据,甲方可同样视为乙方放弃该项权利。乙方最终签证索赔的报送金额超过甲方的最终审定金额10%以上的,超过10%的部分乙方须按超过部分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违约金=(乙方报送金额-甲方最终审定金额×110%)×10%。 5 计量与支付 5.1 乙方根据已完分项工程,且经甲方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按月编制过程计量报表(每月计量前,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签证承诺函》,范本见附件四),每月18日前层报甲方项目部、公司审核,甲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审核确认应付工程价款的 80%支付给乙方。过程计量仅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凭证。 5.2 乙方所承包工程完工后,经竣工验收合格且乙方递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完整结算资料后,工程款付至合同额的 90 %。 5.3 乙方所承包工程完工且工程经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报送最终结算资料,并保证送审内容的有效性及支撑资料的完整性。乙方最终结算书的报送金额超过甲方的最终审定金额10%以上的,超过10%的部分乙方须按超过部分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违约金=(乙方报送金额-甲方最终审定金额×110%)×10%。 5.4 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对审的通知十天内与甲方对审,若在收到甲方结算对审通知三十天内不与甲方对审,乙方自愿无条件接受甲方审定的结果。 5.5 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交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或逾期对审的,甲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处理,一切风险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以现有的资料给乙方办理分包结算,且与乙方之间的分包工程结算价款将以施工过程中甲方已付款的总金额为上限值。依据甲方审核确认的分包工程结算:如果乙方对应实际所施工完成的工程结算总价款少于施工过程中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总金额,则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向乙方索回差额部分以及合同、补充协议等文件中约定的乙方应交纳甲方的各项费用;如果乙方对应实际所施工完成的工程结算总价款大于施工过程中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总金额,则多出的部分作为乙方逾期不提交结算资料的违约金,甲方不再支付。 5.6 分包结算审核完成后,工程款付至 95 %,剩余 5 %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保修期满待业主返还质保金后扣除发生的应由乙方承担的保修费用,余款三个月内全额无息支付。 5.7 乙方每月申请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提供已按第3.3条要求签字的《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表》及足额(按甲方审定确认的月度分包结算额开票或收据)、合法、有效的发票办理支付手续。 6 龙8手机app下载安装的支付方式 6.1 在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后,甲方同期对乙方合同价款进行结算,按审核确认金额的比例,以转账或融资手段(甲方可以选择任意融资工具不限于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融易达、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到乙方账户,其中转账占比 70 %, 融资方式占比 30 %。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劳务队工人工资的部分除外。 6.2 如因发包人暂时未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且不得采取第14.4条所列之过激行为进行要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负责。 6.3 本条款不适用此项目 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乙方属于:☑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发票的税种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的征收率为 %。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在甲方付款前提供与甲方审定确认的月度分包结算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拒收不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上述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因乙方发票填写有误,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如乙方不能及时并足额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因此造成甲方不能抵扣而增加了税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承担合同总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实际应付给乙方的相应工程款中扣减并且在最终结算时正式扣减。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7 工期管理 7.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乙方工期延误,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 7 天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若超过 7 天乙方未提交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项权利。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施工场地;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或返工; (3)关键线路工作量设计变更增加10%以上;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24小时或连续停工、停水8小时以上; (5)主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 (6)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允许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包括 / 。 (7)双方约定以上所列的原因不适用本分包工程。不适用的,可按主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的相应条款实施。 7.2 甲方每月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或按甲方施工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对乙方施工进度不定期考核。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三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减少乙方承包的工程量。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所完成工作量按 70 %结算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3 由于发包人原因,工期与合同中约定的工期有较大出入,如发包人要求加快工程进度存在赶工时或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要求暂停施工的,其费用已包含在各承包单价中,不另计算。如发包人拖延了较长工期,乙方不得要求增加补偿费用。 8.1 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成活。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且每返工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 元。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其他班组协助其返工,相关返工费用由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双倍扣除。 8.2 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应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按要求做好书面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项目部组织验收。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即要求甲方验收,每发生一次,承担违约金 2000 元。 8.3 甲方、监理、质检站或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 元。因施工质量达不到质量要求造成返工的人工、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8.4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工程质量未达到主合同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则甲方向乙方收取工程价款的10﹪作为质量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为乙方施工的质量原因导致的各种返工工期均不予顺延。 9 安全施工、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 9.1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需积极与甲方专职安全员对接,接受甲方统一管理。 9.2 安全生产及环境管理目标: 达到 市 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重伤事故为0; 死亡事故为0; 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3 ‰以内。 9.3 安全生产保证金 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达到 市 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做到“工完场清”、严格按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并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任何重伤或死亡事故,如未达到上述安全目标,甲方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中占30%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 9.4 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用品: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等。)一律由甲方统一集中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领取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为: 龙8手机app下载的联系方式为: 。 9.5 甲方安排作业人员进行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培训时,乙方应主动配合,组织作业人员积极参与培训学习,提高作业人员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的辨识能力,确保作业人员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的合格标准和报废条件。乙方在发现劳动防护用品需要报废或更换时,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报,由甲方安排更换,以消除隐患,如因乙方原因未及时更换,由此带来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6 乙方必须每日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增强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并按甲方要求作好安全教育记录。在正式作业前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作好交底记录。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及甲方的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9.7 由于乙方安全意识不到位、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及时、不力等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凡因乙方人员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对项目造成损失,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的同时,乙方须按如下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轻伤 500 元/人次;重伤 5000 元/人次;死亡 5 万元/人次。 9.8 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1小时内)报告甲方项目经理部,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甲方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9.9 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9.10 乙方应按要求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固体废弃物存放、爆破、地下管线、停水、停电、封路等影响环境时,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批准,并在施工前向相关方告示。 10 文明施工 10.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和场地划分责任区的清洁卫生,杜绝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如若发生,将按照合同附件三《安全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处理。 10.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整体规划搞好现场的文明施工,按照甲方要求,配合悬挂安全、质量、ci宣传牌(幅)。施工现场每天下班前做到材料摆放、堆码规范,将作业层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点,不得到处乱扔。如未按要求悬挂安全标牌和堆码材料,将按照合同附件三《安全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处理。如甲方发现乙方作业未按要求进行清理并运至指定地点,甲方将指派专人清理,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结算总价中加倍扣出。 10.3 乙方在施工期间,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穿着甲方统一的工作服和佩戴统一安全帽。如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未穿工作服或未佩戴安全帽者,乙方须按照合同附件三《安全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现金或直接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方式支付。 10.4 现场应建立不扰民措施,有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并针对施工工艺设置防尘和防噪声设施。 10.5 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好材料、设备等堆放整齐有序,保持现场的整洁卫生;完工后整理好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交工验收之前,做好一次全面清洁,并负责配合甲方做好各级验收工作。 10.6 乙方须安排常驻现场负责文明施工场地清理专职人员 人(人员名单须交甲方项目部备案),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10.7 文明施工违约金详见附件三:安全文明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1 成品保护与质量保修 11.1 乙方应充分考虑到施工作业和各工种、各专业交叉作业对工程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的风险,妥善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遵守甲方项目部成品保护的相关制度。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2 乙方对其承包范围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限为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防水为五年)。 11.3 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内的,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保修通知可采取电话、手机短信或书面的形式)之日起 24小时 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11.4 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拒绝维修或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施工,所需费用(包括甲方的管理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甲方凭第三方签认的维修费用结算单等凭证从乙方工程款内扣除。 12 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 12.1 甲方与业主所签主合同中明确的甲方应履行的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义务,同样适用于涉及本工程范围的分包人。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2.2 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其他分包人,包括与其他分包人施工配合与技术衔接,其费用已包含在乙方合同单价中。施工配合与技术衔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现有的垂直运输机械,外架,临时水电的接口,一次性的堵洞及修补,垃圾清理及外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13 保险与担保 13.1 乙方必须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参与工地施工的人员(含管理人员)及时交纳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并交甲方项目部备案,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未按人头及时缴纳社会保险造成的所有责任后果由乙方全额承担,并承担事故善后处理的全部费用。 13.2 乙方须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3.3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13.4 合同签订时,乙方需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合同额5%)。履约保证金根据乙方现场代表到位率(施工期间每月不少于28天)、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分解,乙方现场代表到位率占10 %、工期占30 %、质量占30 %、安全文明施工占30 %。 13.5 乙方在施工期间现场代表到位率低于10 %,工期、质量、文明施工未达到甲方要求,但未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甲方按履约保证金分解比例扣除相应部分后返还。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一起违约事件,在项目完工已提交相关证据表明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到位的前提下,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 13.6 如乙方中途退场,或中途因乙方原因在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无法满足甲方和业主的要求,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乙方进场后要求加价,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3.7 返还的时间双方约定为以下方式: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取利息,待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发放、无质量安全问题、工程分包结算完成以及所有劳务人工费及辅材费用全部支付完毕(以上述事宜完成最后的日期为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1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4.1 因乙方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 14.2 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 10%违约金; 14.3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未提交甲方评审、合同原件未备案或备案不全、不及时、不真实,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14.4如乙方采用多人围堵、冲击甲方或发包人办公地点;威胁、恐吓甲方或发包人个人;损毁甲方或发包人的财物;阻扰施工等方式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不管起因如何,乙方均应为此承担责任。除对人、财、物进行损失赔偿外,还须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没收本合同第13.4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 14.5 因乙方未及时支付劳务款项,引起诉讼案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次。 14.6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4.7 本合同各项违约处罚条款互不干扰,且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4.8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5 争议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6 合同解除 16.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另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本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16.2 甲方认定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项要求,甲方勒令乙方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后仍无法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完成的部分验收合格的工程,依据本合同约定按已完工作量的70%予以结算。 16.3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爆炸、火灾或洪水、地震、瘟疫等自然灾害;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与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结算,如甲方与发包人约定不向发包人索赔或未能得到发包人给予的相应补偿,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索赔。 16.4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7.1 乙方对文件、函件送达接收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送达地址(详见合同盖章处)的准确性负责,并承诺以下送达方式皆有效:挂号信或特递方式(以邮寄方式发送,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接收人本人签收或他人代收或本人拒收皆视为送达);传真、电子邮箱(发往该传真号、电邮地址的传真、邮件均可视为已有效送达,与书面签收具有同等效力);本地公开发行的报刊公告等方式。 17.2 乙方指定的接收人或联系地址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方。 17.3 乙方应当及时签收甲方送达至联系地址和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17.4 其他特别约定事项: / 18 附件清单 1、劳务工人工资发放规定 2、材料的损耗系数 3、安全文明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奖罚规定 4、签证承诺函(样式) 5、投标承诺函 6、劳务分包招标议标问卷 7、分包单位派驻管理团队及架构 8、分包单位派驻班组情况 9、法人授权委托书 10、担保承诺书 11、分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及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4、图纸目录 附件一 甲方: 广州创忠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签定了《 新都香城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精装修分包项目 艺术整体 分包合同》,乙方预计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总额为 元,占比分包款的比例 。 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对乙方劳务各方工作内容进行完善,双方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1.签订劳动合同 乙方应在进场施工前依据法律法规、政府政策与其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保证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劳动合同内容应明确计酬方式和标准、龙8手机app下载安装的支付方式、支付日期、劳务纠纷处理方式等基本内容。如果劳动合同中工资构成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必须按月全额发放(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以“生活费”名义发放)。 2.接受甲方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 号)的要求,乙方应接受甲方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监督管理。乙方对其农民工工资支付负全部责任。乙方应依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周期、支付日期足额向农民工本人直接支付工资,不得以分包款、劳务费(人工费)被拖欠,分包款结算纠纷或垫资施工等理由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乙方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向甲方出具《代发农民工工资委托书》。如发现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进度款扣除相应资金直接支付给农民工,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也有权在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3.教育培训 在进场施工前,乙方应对本单位的管理人员、班组长、农民工进行工作技能、权益维护、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4.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 乙方应加强对农民工进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为生产工人配备必须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和基本的安全防护培训,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本承包合同工程施工人员以及其他第三方的健康和财产的安全,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力或其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自身以及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5.负责督促农民工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乙方要加强对农民工的进场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安全生产,合法合理维权方法,要求农民工要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务工期间需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成年人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不得让不满16 周岁的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要密切关注委托监护质量,对无力监护或者监护不到位的受委托人要及时更换;务工父母要每周不少于1 次与子女沟通交流,利用春节或寒暑假等节假日尽量与子女团聚或见面每年不少于1 次,及时了解掌握子女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加强亲情关爱,做到安全生产和关爱子女两不误。 6.实名制管理 乙方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 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乙方需要组织或通知农民工在项目部配置的考勤设备上出勤打卡,每月建立进出场登记台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劳动报酬支付花名册、工资结算等信息,并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并报甲方备案。 7.管控劳务班组 乙方应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在工程施工、农民工实名制、内部结算支付、 工资发放等方面管控好其劳务班组, 并对其劳务班组的所有行为负责。乙方对其劳务班组不得“包而不管”、“以包代管” 。 8、处理内部纠纷和拖欠 乙方应处理好与其劳务班组的内部纠纷和款项拖欠。不得出现分包单位与其劳务班组之间的内部纠纷给甲方带来不利影响和损害的情况。 9.配备专职劳资管理人员 乙方应根据施工规模以及分包合同的约定在施工现场配备数量合理的专职劳资管理员,且最少配备一名。专职劳资管理员负责劳动合同签订、考勤、工资发放、实名制管理等工作。 10.人员管理 乙方应对所属管理人员、班组长、农民工进行有效管理,要求他们遵守法律、遵守项目现场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对于不遵守法律、不遵守项目现场纪律、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乙方人员,甲方可以要求将其驱逐出项目现场,乙方应接受并实施。 11.归责原则 乙方的班组、人员的所有行为均视作乙方的行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表明仅为个人行为。 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乙方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诉讼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或其他责任,以上费用或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以上事由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1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果没有遵守上述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利根据情节、后果的严重程度,对乙方作出书面告诫、要求限期整改、收取违约金、没收履约保函(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保证金)、暂停投标资格、清出合格供应商名录、录入不良行为名录的处理措施。 13. 合格分包商名录的清出 乙方发生以下情况的,将从甲方合格分包商名录中清出,清出后两年内在中建五局各企业内禁止使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进入合格分包商名录: ①在甲方的评价考核中结果为不合格的。 ②不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分包合同约定或者不服从乙方的监督管理,情形较为严重的。 ③不对或不能对其劳务班组有效管控,从而产生内部结算纠纷、农民工工资纠纷的。 ④在政府有关管理信息平台(网站)、信用信息平台(网站)或政府文件、公共媒体上被公布发生过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讨薪”等不良行为的。 ⑤甲方认定的应清出的其它情形。 14. 不良行为分包商的处理 乙方发生不良行为的,甲方有权录入“中国建筑不良分包商名录”,并将乙方从《合格分包商名录》中清出,在中国建筑系统内永久禁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代发农民工工资委托书 广州创忠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 承包了贵单位的 项目的 分包工程,按照国家关于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为保证我单位聘用的民工和管理服务人员工资足额全员支付,现特委托贵单位代为支付我单位聘用的民工和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代为支付的工资款在贵单位对我单位的分包款中等额扣除。上述贵单位的支付行为仅为代我单位支付民工和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该代付行为不代表贵单位与相关人员存在劳动关系及其他法律关系,由此引发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附表:代付农民工工资单 农民工劳动合同书(范本) 甲方名称: 广州创忠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省 县(市、区) 乡 村 组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工程劳务分包作业中任 岗位(工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 。 2.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3.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要加强对乙方的进场教育,在上岗或调换新岗位前应对乙方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和劳动安全教育、合理合法维权方法教育等,同时要组织相关考试。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5.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6.甲方应关注乙方子女的委托监护质量,春节及寒暑假要安排乙方与子女团聚。 第四条 1.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工资采取以下方式:( ) (1)工资标准为: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发放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2)工资分为基本工资 和绩效工资 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月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在 一次性付清。 2.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照《劳动法》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3.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须按当地政府规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贴或生活费。 5.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参保手续、按时足额缴费,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2.乙方发生工伤时,甲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并按照国家和地方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 第六条 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2.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七条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乙方造成损害、除如数支付损失数额外,还应加付25%的赔偿费用。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 (5)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 2.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人员花名册
劳务人员考勤表
劳务人员工资表
附件二 材料的损耗系数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的材料管理,提高劳务队的材料节约意识,提升项目整体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本工程材料损耗按如下条例实施: 1、主材施工损耗率表
2、以上系数作为项目参考值,具体材料种类和系数由项目部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而定;若项目使用其它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再另行商定; 附件三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协议书 甲方: 广州创忠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营造绿色建筑及保护好环境,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目标 1、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事故、事件发生; 2、年安全生产负伤频率控制在0.3%以内; 3、安全隐患整改及时率及完成率确保达到100%,杜绝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发生;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5、杜绝出现职业病、食物中毒以及群体性公共卫生等危害性事件; 6、杜绝因安全生产原因导致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及记录不良行为情况发生; 7、确保无环境事故发生; 8、确保达到 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及甲方ci管理要求。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要求 1、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对己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负直接责任; 2、乙方指定 (龙8手机app下载的联系方式: )为本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乙方施工范围内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配合执行甲方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3、乙方必须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为所有人员及时办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相关参保资料应及时提交甲方项目部备案;相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未及时或足额办理上述参保手续而造成的所有责任及后果由乙方全额承担; 4、乙方须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相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一个班组或二十人为一组设置一名班组安全协管员(可由班组长担任),专门负责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及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6、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班前早会(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相关交底记录书面资料及时报送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存档; 7、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严格按项目部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及健康筛查制度进行及时资料报送及登记存档; 8、乙方应确保劳务作业班组及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做好各班组之间的协调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班组纠纷及矛盾; 9、乙方应为所有作业人员配备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其中“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分配电箱)一律由甲方负责统一集中采购,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对于乙方自带的劳动防护用品及用具,须严格经甲方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准许使用;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对接、领取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 10、乙方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备设施的佩戴与使及操作等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辨识能力,及时更换不合格、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备设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12、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所有人员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办理相关安全手续后方可准许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3、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持有有效证件,有效证件必须与操作者本人相符合;乙方并将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近照等相关资料交项目部登记、审核、留档; 14、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15、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及时落实相关整改回复工作,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17、乙方专职安全员必须实施日常安生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18、乙方对检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必须按时按质的整改到位,并通过施工员、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如自身不能解决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协商解决; 19、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教育作业人员认真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检查后的整改消项制度; 21、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22、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并符合环保要求; 23、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4、乙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完成后应及时上报甲方进行专业验收,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的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搭设(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甲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25、乙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制度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26、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27、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违约金; 28、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要采取合理的安全预防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作业人员安全及附近区域的第三方人员安全; 29、乙方必须在施工场所及施工通行的地方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设备,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3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在施工现场内多次违反甲方及工地现场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屡教不改的人员,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31、乙方应督导所有作业人员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情况发生; 32、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服从并执行; 33、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消防保卫制度,严格做好施工现场及仓储库房、加工区的消防保卫措施; 3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现场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水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3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相关安全检查、应急演练、应急救援,行为安全之星等相关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宣教及培训工作; 3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如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第一时间上报甲方主要管理人员,由甲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37、如有发生工伤等安全事故时,乙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38、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9、乙方必须遵守项目所在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所承接的施工区段不发生环境管理不善事件; 40、乙方确保不因环境管理问题导致甲方被投诉、政府部门约谈、媒体曝光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1、乙方确保自行配置的车辆、非道路移动作业机械、作业工具、设备符合项目所在地的环保管理、排放要求,不使用已被淘汰的各类车辆、非道路移动作业机械、作业工具、设备; 42、乙方确保不使用排放不达标的燃煤锅炉、茶水炉、煤气发生炉等设备; 43、乙方施工时做好隔音降噪设施,确保施工所发生的噪音控制在项目所在地法律法规要求,乙方自行聘用的工人如需进行处于高噪音环境作业的,乙方需为其配置好降噪劳保设施; 44、乙方不得随意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到自然环境和市政管网中; 45、乙方进行防水作业、涂料涂饰作业施工时必须做好防护措施,避免自然水体和土体被污染; 46、乙方必须对作业区域内的砂石、水泥进行防尘覆盖,运输过程中避免遗撒; 47、乙方在作业区域内必须采取必要的洒水降尘措施; 48、乙方必须将施工所产生的固体垃圾装袋或采取密闭容器运输到项目指定的垃圾堆放点,不得随意倾倒,不得向周边啊海域、河道、农田、生态园林倾倒牢记和施工弃土、废渣、固体废弃物,不得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弃物; 49、乙方在存在夜间施工、焊接作业等高光作业区域需设置减光措施,并为乙方自行聘用的作业人员配置减光劳保用品; 50、乙方严禁购置对环境有污染及危害的灭火器材、砼外加剂等物资; 5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环境管理应急演练、教育培训、检查督导各项工作; 5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做好对所有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宣贯,杜绝各类不文明行为发生,并严格执行本协议书附件《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三、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承担事故的责任及一切费用,并承担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另依据事故情节及影响的严重情况,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0~300000元。 2、乙方在作业时应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因乙方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在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首先通知甲方,甲方配合乙方进行保险理赔和事故处理事宜; 3、乙方人员在项目施工现场以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和承担相关费用,事故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3、因乙方原因导致安监站对甲方每下发一次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到位的,乙方承担违约金2000~10000元; 4、因乙方原因导致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对甲方每下发一次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乙方逾期不整改到位的,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5000元; 5、甲方对乙方每下发一次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乙方不及时彻底整改的,乙方承担违约金 1000~5000元; 6、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附件《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一律按上述规定的内容及约定金额进行处罚; 四、争议处理及其它 1、双方履行本协议书发生争议时,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书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全员安全意识,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完成,现制定如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各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知晓并严格遵守、执行。 一般管理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佩戴不规范的,按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在施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赤脚或在高处作业时穿硬底鞋、带钉易滑鞋的,按每人每次罚款50元; 3、施工现场发现吸烟的,按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4、施工人员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按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5、施工人员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的,按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6、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按每人每次罚款200~1000元;发现大便的负责自行清理; 7、未经项目部同意,施工人员擅自带家属或陌生人入住工地宿舍的,按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8、施工人员在工地宿舍内擅自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电器的,按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9、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未正确佩带安全带及采取合理安全措施的,按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0、不按规定对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四口”、“五临边”防护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按每处每次罚款200元; 11、在施工区域未经项目部许可就擅自拆除、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的,按每处每次罚款500元; 12、因施工需要采取临时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必须报经项目部同意后方可拆除,并在完工后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报项目部验收,如照办的,按每处每次罚款1000元; 13、施工人员未经许可随意挪动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按每处每次罚款100元; 14、进行特种作业的施工人员无证或持假证上岗的,按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15、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及动火人与动火证不符的,按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16、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时无看火人的,按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7、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时在施工区域未配备灭火器材的,按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18、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时未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及绝缘用品的,按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9、进行气焊、气割作业时易爆物(氧气、乙炔)等物品未按规定距离存放和使用的,按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20、非专业操作人员擅自操作机电设备的,按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21、非专业人员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的,按每人每次罚款200元,导致电器损坏的除赔偿损失外需加倍进行处罚; 22、作业现场发现施工人员使用花线等不符合临电电缆规范的,按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23、机电设备未采取漏电保护措施的,按每处每次罚款100元; 24、配电箱内乱放置杂物或配电箱未进行有效接地的,按每处每次罚款100元; 25、配电箱未安排专人维护或维护记录不及时的,按每处每次罚款100元; 26、临电设备违反一机一闸管理规定的,按每处每次罚款100元; 27、施工用电线未架空设置、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甚至泡水的,按每处每次罚款100元; 28、大中型机械设备无专人专机、专箱相对固定的,按每处每次罚款200元; 29、使用机械无防护保护措施的,按每处每次罚款100元; 30、进行脚手架搭、拆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的,按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31、在吊篮内作业的施工人员不系安全带及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按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32、在吊篮内作业未满足2人协同作业的或超载作业的,按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33、在高空作业区域有高空抛物行为的,按每人每次罚款200元;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高空抛物直接责任人及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34、在外挑脚手架、外挑防护棚上长时间堆放较多材料且未及时清理的,按每处每次罚款200元; 35、作业班组在各自施工区域内未做到工完场清,工完料尽,及半成品分类归堆的,按每处每次罚款100元; 36、施工区域内材料项目部要求进行分类、分区码放、整齐堆码的,按每处每次罚款100元; 37、分包仓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油漆、稀释剂、乙炔、氧气瓶等),按每处每次罚款500~1000元; 38、分包库房内严禁使用220伏以上电压,照明用电严禁使用36伏以上电压供电;按每处每次罚款200元; 39、分包库房内严禁吸烟、生火、做饭等,按每处每次罚款200元;如需要住看守人员必须甲方、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住人。 其它管理规定: 1、发现在施工现场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按每人每次罚款300元; 2、发现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的,对当事人罚款500元/每人次,情节严重的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施工人员在工地进行赌博的,除没收赌具外罚款200元/人次; 4、发现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偷窃财物的,除对乙方处以财物价值的十倍罚款外,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将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5、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恶意破坏、损毁工程成品或半成品的,除对乙方处以复原成品及半成品价值的三倍罚款外,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将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6、分包单位机具设备及自购材料未经项目部验收、批准并办理手续,私自进入工地或退场的;按每次罚款1000元; 7、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未对项目部报备并办理实名制登记管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进入现场施工的,按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8、分包单位对于项目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单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按每次罚款200元;拒不接受或拒不整改的可由项目部安排其他班组人员进行整改,整改费用按双倍从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并另按每次罚款1000元处理; 9、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等不按项目部指令及要求认真积极组织或参与各类安全检查及参加各类安全会议的,按每人每次罚款200元;多次或长期不配合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甲方项目部有权责令乙方调换相关管理人员; 10、乙方人员对于项目部、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或其他监管部门现场提出的整改意见拒不纠正或采取威胁、辱骂、打击等行为对抗的,视其情况严重程度对乙方单位处以500~10000元/每次的罚款; 备注:以上《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相关处罚如低于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或其他监管机构对甲方处罚的,则参照对应的高标准执行。 附件四
承诺人: 公司 日 期: 附件五 (承诺函每页需加盖鲜章) 投标承诺函 致:广州创忠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感谢贵司邀请我司参与 工程分包招标投标,我司已详细研读并完全理解贵司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分包合同、电子版施工图纸、评标办法等),若我司中标,我司将严格履行分包合同,确保工程在规定的工期内优质完成贵司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不会因任何原因出现违约现象,如有违反,我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承诺如下: 1、若我司中标,我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相关来往函件、分包合同条款的约定,在分包合同施工期内,不管工、料、机等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均执行分包合同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不会因任何原因要求贵司再调整分包合同清单综合单价;若发生赶工、窝工、工期延长等情况,不要求贵司增加任何用。 2、严格执行贵司“不交保证金不签订合同,不签合同不能进场”的制度规定,在分包合同签订之前将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汇入贵司指定帐号或将贵司在其他项目对我司的债权确定且到期的应付款中相应部分转抵为履约保证金,如我司未按约定及时缴纳或转抵,自愿承担“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取消以后投标资格,公司评定等级降级,年度考核评定不合规”的后果。 3、我司已对本工程的现场情况及所有分包合同内容已完全了解,特别是分包合同性质、承包范围、质量及工期要求、工作内容、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括的内容、工程款支付、违约责任、签证程序、结算程序、保修责任等条款约定,我司对此并无任何异议。 4、我司将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并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将明确工资龙8手机app下载安装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工资支付日期等条款,工人工资约定内容便于计量和支付。我司将在进场前备案进场施工的农民工花名册与劳动合同于贵司项目部,并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规定。 5、我司承诺将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我司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6、我司将加强对农民工的进场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1)安全生产教育。(2)合理合法维权方法。(3)农民工要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务工期间需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不得让不满 16 周岁的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要密切关注委托监护质量,对无力监护或者监护不到位的受委托人要及时更换;务工父母要每周不少于1次与子女沟通交流,利用春节或寒暑假等节假日尽量与子女团聚或见面每年不少于1次,及时了解掌握子女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加强亲情关爱,做到安全生产和关爱子女两不误。 7、我司投标综合单价已充分考虑为进入工程所在地施工而需办理的各种证件所需的相关费用。 8、当本工程发生设计变更或增减工程内容或贵司将分包合同范围内的部分工作划出给其他单位施工时,我司会按贵司指令立即执行该工作,而不会以贵司未确定变更金额或工期为理由而停工或拖延执行相关工作。 9、我司参与施工的所有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或社会保险)由我司在进场施工后一个月内购买,如违反,同意贵司项目部代购,发生费用在当月支付给我司的工程款中扣除,我司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未购买保险造成的所有责任后果。 10、我司施工作业人员进退场当日在贵司项目部进行登记备案,如有违反,同意贵司对我司进行50元/人次的处罚。 11、我司在项目实施期间,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将每月发放给现场劳务人员的工资签领表反馈给贵司项目部,贵司项目部每月在项目现场指定的地方张榜公告三天。若有我方人员投诉,经贵司查实,我司确实没有将工资及时发放到劳务手中,由贵司在每月直接给我司的工程款中代付,不足的部分用我司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支付,并每次给予我司1000元的罚款,履约保证金的差额在次月支付给我司的工程款中抵扣,我司在同1个项目若累积发生3次被投诉事件,贵司可以终止分包合同,对于我司已完成的工程量按80%进行劳务结算,并全额扣罚我司的履约保证金。并承诺我方人员任何时候不以任何理由到贵司项目部、业主、监理、政府相关部门闹事、讨薪。 12、我司因自身人员、机具、资金等资源满足不了贵司项目部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同意贵司无条件将我司与贵司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工作量划给其他单位施工,或者由贵司组织人员与机具帮助我司施工,我司无条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费用从剩余的工程款和我司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再满足不了贵司的要求,我司愿意无条件退场。 13、我司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及施工机具完全满足贵司合同要求,确保供应的材料是证件齐全、质量合格且满足业主要求,进场机具设备是检验合格满足施工使用。 14、我司同意执行贵司供应材料设备消耗考核指标和奖罚制度,若实际主材、设备超耗、丢失或损坏,由我司100%赔偿,若实际消耗的主材与成品工程量*(1 合同约定的主材消耗指标)比较有节余,按结余主材总价的40%奖励给我司。 15、遵守贵司项目部、业主、监理、顾问、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工期、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 16、满足贵司关于标准化工地和ci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贵司的要求对所有作业人员统一着装,费用由我司自理。 17、我司接受贵司可能将我司承包范围中的部分工作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施工,对此安排,我司承诺不会作出任何费用追加或索赔,并配合其他单位施工。具体的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同贵司、总承包商、其他分包商等,若我司违返上述规定或不配合上述工作,贵司可按误期损害赔偿计算处置我司。 18、我司将在贵司向我司发出正式合同文件后的七个日历天内签署正式分包合同文件,否则贵司可无条件停止支付任何工程款,并没收我司投标保证金。 19、我司承诺不对贵司及工作人员进行行贿和发生围标、串标行为,若发生行贿行为,贵司可以无条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发生围标、串标等非法行为,我司愿意无条件接受贵司的处罚并永远不再参加贵司项目的投标。 20、我司承诺工程完工并经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将三份完整的结算书报贵司,并在收到贵司要求前往贵司进行结算对审的通知十天内与甲方对审,若在收到贵司结算对审通知三十天内不与甲方对审,无条件接受甲方审定的结果,并自愿承担合同约定的逾期提交结算资料、逾期对审的违约责任。 投标单位(签署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劳务分包招标议标问卷(问卷每页需加盖鲜章) (为参考范本,各项目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投标单位(签署及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附件八
附件九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 广州创忠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其注册地址在 ,谨郑重授权 为本公司正式合法代理人, 该代理人为本公司在 项目的全权代表及现场负责人,有权代表本公司进行与此项目有关的包括签订合同、项目管理、领取项目工程款、进行结算等所有事宜。 现本公司确认现场负责人可转授部分职权给下列人员行使。本公司对下列转授权予以确认。
注:1、需附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及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冒签,否则视为无效。未转授权出去的,被授权人姓名栏及其笔迹栏用“/”代替。 本授权书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本授权书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后,质保期满止。 委托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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