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塘边检站供电系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龙8手机app下载新塘边检站供电系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塘边检站供电系统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新塘边检站供电系统改造工程施工 二、招标单位: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20-3209015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38730952 三、建设地点:新塘镇海关大道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范围: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范围:供电系统改造,详细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为准。 3、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56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 2013年10月29日至 2013 年11月17日。 七、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10月29日至 2013 年11月0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机械研究所大院)8栋9层)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费1000元/套,售后不退。)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13年11月18日 09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8日 09时 30 分。 2. 开标时间:2013 年11月18日 09 时 30 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按规定进行年检;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级别资质企业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6、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安全员至少各2名,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人员至少各1名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须同时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三个认证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参与报名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可适当延长公告时间。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十六、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 月 日 附件一: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注: 1、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2、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